姜月迟看到他因为厌恶而皱紧的眉,看来没好。
他只是在忍耐。
为什么呢,怕她的鞋子弄脏吗。
可是她的鞋子很便宜,他那双皮鞋的价格甚至可以直接盘下那家鞋店了。
“你怎么这么好,哥哥,你对我真好。”
她靠在他的肩上。
费利克斯没有说话,但她知道,他在听。
“我会一辈子都只喜欢你一个的。”
“镇上有个神婆,虽然我觉得她是骗人的。
但听说她可以帮人续缘分,我也是听我一个朋友说的。
有人在去世前专门去找了她,说想和自己的丈夫来世再做夫妻。”
“我当时很不理解,为什么这种荒唐的行为也有人信。”
她搂着他的脖子,靠在他的肩上,亲昵地用脸去蹭他的脸。
费利克斯没有回应,但也没躲。
她喜欢这样蹭他,他的皮肤很好,骨骼轮廓明显,蹭起来很舒服。
“可是我现在也想去找她,让我下辈子,下下辈子也能在一起。”
想要驯服一条不听话的狗,其实很简单。
爱它。
爱它。
然后爱它。
以往的回旋镖最后还是扎在了他的身上。
爱丽丝用廉价的甜言蜜语让他自愿在自己的遗嘱上加上了她的名字。
在这之前,他的遗嘱没有任何人的名字。
他的东西不会便宜别人,即使是让他所有的资产凭空消失。
他本来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他也从来没有掩饰过。
他现在仍旧自私自利,只是在意的东西从利益变成了其他。
比利益更重要的,其实早就出现了。
一个精彩的故事往往都需要一个实力强大的反派来为故事增添可看性。
而但反派设定的过于完美和逆天,故事通常会走向烂尾。
因为大结局时,战胜反派的永远都是作者为了剧情推动强行加给主角团的金手指。
那么,爱丽丝就是那个强加给主角团的金手指。
恶龙停止了自己的屠戮征程,和路边偶然碰到的少女组建家庭。
多么俗套的故事啊。
那如果,恶龙被路边偶然碰到的少女驯服,主动放弃了自己充满野心和破坏欲的征程,死皮赖脸要留下来,和这位少女组建家庭呢。
少女一点也不普通,她在用自己的方式拯救世界。
真好,今天又成功拯救了世界,明天也要继续努力。
完结
ampemspampemsp上一世屠姗嫁给为了救她伤了根本,再不能人道的凤凰男,在婆家当牛做马十年,每天被婆婆磋磨,被姑姐刁难,被丈夫埋怨。ampemspampemsp为了报恩,她忍气吞声,和娘家决裂,和朋友断义,帮助婆家致富,养姑姐家的白眼狼,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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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生卷死多年,扶摇终于成功打入管理层,然而上岗第一天就猝死在了岗位上。穿越后,倒霉蛋扶摇只有两个字开摆!和四阿哥的初见没有那么美好。时逢大婚之夜,四下灯火煌煌,扶摇看见一个人在她面前宽衣解带。她鬼使神差地抓起他的辫子,端详半晌,然后两眼一黑,晕了过去。没有金手指,没有系统,她穿成了皇四子的嫡福晋,乌拉那拉氏扶摇。好好,好歹是个福晋,能活到雍正上岗呢,距如今还有几十年好活。历史上那个大名鼎鼎的工作狂雍正皇帝,眼下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而她什么都不必做,只需要混吃等死。皇后之位,还不是水到渠成?四阿哥随帝征讨噶尔丹,别人食素抄经绣香囊,祈祷四阿哥平安归来。扶摇在院子里熏乳猪,啃着猪蹄儿逍遥快活。临行送别,矜贵端方的少年郎背着手长身玉立,问她可有话说。扶摇搜肠刮肚,最后轻轻拍了拍他肩膀。胤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