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人者,自已被他引诱的人引诱了。”
—尚·布特希拉(JeanBaudrillard)论JohnFowlers着《TheCollector》语。
“女人子固然走到各处去,用她的本身可以征服男人,使男人失去名利的打算,转成脓包一团,可是同时她也会在这方面被男子所征服,再也无从发展,无从挣扎……说简单一点,便是她使人爱她,弄得人糊糊涂涂,可是她爱了人时,她也会糊糊涂涂。”
—沈从文:《爱欲》
策划了三个月的行动,今晚执行。
事先有周详的部署,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猎物在预料的时间和地点出现。
她身T恤牛仔裤,独自离开家门夜出,是下手的好时机。
我埋伏在街角的阴暗处,血脉沸腾,气喘嘘嘘,一扑而上,擒获猎物。
哥罗芳迅速发挥效力,猎物来不及呼救,撑了几下,就失去知觉,瘫痪了,靠在我怀里。
比我想象中容易,我才松一口气,我也冒了一身冷汗。
我把她摃上停在路边的小货车,把她的口和眼睛用强力胶布封住,把她双手扳到背后,用手扣锁住,两条腿用麻绳紧紧捆缚。
我拍一拍她的面颊,摇一摇她的头,确定她已迷魂,才开车回去。
这是我的猎物,代号“母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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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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