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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播放,心头为之颤(歌曲播放,心头为之颤(第22页)前奏是清亮的和弦,伴随着模拟心跳的鼓点节奏,让人感觉沐浴在春风里。
两人前往地铁,旁边的公交车行驶而过。
雨后的空气里,弥漫着沐浴后的榕树味道,清新淡雅,像极了眼前的季时雨。
太阳缓缓升起,整座小城被唤醒,车水马龙让其开始变得喧闹。
地面上还残留着一些没有干透的积水,城市的倒影映在上面,晨光让水面波光粼粼,亦如同两人此刻的心。
间奏是吉他声,虽说是摇滚,但却又给人一种很清新的感觉。
沈停云觉得,这随意点开的歌,唱的正是他此刻的心。
他喜欢季时雨,喜欢晨光爬上她的发梢,喜欢就这么看着她的侧脸。
这一刻,仿佛周遭的一切喧闹,都与他们无关。
他的喜欢已经这么明显,哪怕是旁边自动贩卖机里的汽水都知道,那她知道吗?他会让她知道的。
歌曲播放到这里的时候,季时雨的心头也为之一颤。
这首歌唱的,不就是此刻她的心情吗?不管是墙壁上,还是地面上,两人的影子交叠而又分开,就像是反复地在练习着拥吻。
他们的影子早就吻过万千遍。
可是她却连他的指尖都不敢去触碰。
她最大胆的一次,是那天在他脸上的轻啄。
他高冷、神秘、深不可测,不纠正,如同冥王星一样,让人捉摸不透,又透露着危险的气息。
明知不可靠近,却又忍痛也舍不得分离。
这首歌唱的正是两人的心。
副歌里还叠加了,老式寺庙里的那种风铃声。
是春季的悸动,是爱意是生长。
这首歌的时长,一共是三分五十三秒。
五十三秒,是科学预算的人类心动临界时长。
这一首歌,仿佛就是为了此刻的情景做配的。
一首歌的时间,正好让两人从牛肉面馆门口,走到了地铁站。
“这首歌真好听,要不我们再听一遍吧?”
沈停云是真的喜欢。
季时雨听后点了点头。
于是,这首《朝颜与季风》就被俩人开启了单曲循环。
地铁上人来人往喧闹得很,可是两人的耳中,却只听得到这首歌的声音。
相靠在一起的两人,被挤到角落里。
他们还能听到,自己那慌乱的心跳声。
爱早已在两人不知不觉已经生长,就像是雨后的牵牛花,一朵接着一朵,自两人的心头绽放着。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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